标题: 江西规定工业园区土地一律优先安排循环经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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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1 13: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Q
江西规定工业园区土地一律优先安排循环经济项目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规定,工业园区的土地一律优先安排循环经济项目,入园企业在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必须达到设定的综合控制标准。

    江西省土地资源相对不足,2005年全省人均耕地面积仅0.73亩,略高于全国人均水平1.43亩的一半,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

    近年来,江西省政府要求各地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建设工业园区。省发改委与国土资源厅日前建立重大项目土地协商会制度,规定工业园区的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循环经济项目。

    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婺源、永修等地的工业园区在产业集聚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生态系统,形成了“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链条。目前,江西省93家开发区70%以上用地属于荒山、荒坡、荒滩和丘陵,依托园区集中办工业,比过去采取分散建厂方式节约土地近6万亩。

    为进一步抓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江西省发改委表示,今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对循环经济项目予以政策、资金支持。





祈求上天赐予我平静的心,接受不可改变的事;
给我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
并赐予我,分辨此两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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