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生态农业有关的政策汇总
1991
《国务院关于开发“绿色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要求各管理部门在经费、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绿色食品”研发支持。
1995
《关于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环然[1995]444号)
批准北京市朝阳区等44个市、县(市、区)为第九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2002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1月3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业经2002年4月3日农业部第5次常务会议、2002年4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02
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农市发[2002]4号)
制定了“十五”期间绿色食品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主要措施。
2002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农市发〔2002〕12号)
提出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措施和组织实施的意见。
2003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公告第231号)
2003
《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国家认监委第281号公告)
主要是加强产品认证过程的管理。
2003
《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管理的通知》(农办农[2003]42号)
2003
《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县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3]26号)
2004
《关于在全国创建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和出口示范基地县的通知》
确定北京房山区等10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全国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河北赵县等20个县、市(区)为全国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出口示范基地县。
[ 本帖最后由 appleking 于 2006-5-14 03:3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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