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江西循环经济发展若干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提出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以来,江西省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总体上看,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加重。本世纪头20年,江西省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日益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
江西资源供需矛盾已经显现。一是资源禀赋较差。全省人均耕地0.7亩,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水能理论蕴藏量682万千瓦,只占全国的0.98%,煤炭探明储量17.5亿吨,仅占全国的0.14%,目前没有勘探出具有开采价值的石油和天然气。大宗矿产探明储量偏少,45种主要矿产储量潜在总值等各项指标偏低。森林可采资源相对匮乏。河流众多,水系发达,但局部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也开始显现。二是资源对外依存度较高。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使江西省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迅速提高,供需矛盾一度十分紧张。200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为4286万吨标煤,煤炭自给率不足50%,其中70%以上的电煤需从山西、河南、内蒙等地购入,平均运距在1500公里左右;全省成品铁矿石消费量为1300万吨,其中83%从省外、国外购入;全省阴极铜产量为42万吨,铜矿资源对外依存度达到57%;石油、天然气需要全部从省外购入。2005年,全省铁矿石、铜矿石进口达5.5亿美元,占全省进口总额的三分之一。三是资源产出能力接近极限。经过多年高强度开采,许多富裕资源开始走向枯竭,新矿山开采呈现难度增大、成本增加的趋势,全省主要矿产年生产能力接近极限。现有煤炭资源分布零散、煤质偏差、开采困难;水能资源安装机容量计算已经开发过半,剩余部分开发难度大,经济性差。
今后一段时间,江西经济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必须在有限的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力条件下,通过循环经济建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大幅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才能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开发利用再生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
我国包括江西省主要资源回收利用率低,提高回收利用比例,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钢铁工业年废钢利用量占粗钢产量的比例为26%,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3%;再生铜产量占铜产量的22%,而世界平均水平为37%;再生铝产量145万吨,占铝产量的21%,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0%。轮胎翻新量仅占新胎产量的4%,而发达国家一般为10%,其中轿车轮胎基本不翻新,而欧盟翻新率达18.8%。我国每年还有大量的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没有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
大力建设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及废旧物资分类回收利用系统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回用系统,充分开发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既有利于保护环境,又可以发展环保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的有力措施
生态环境是江西省未来发展中的最大优势,但是决不能忽视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消极影响。2005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达到5.4亿吨,工业废气排放4378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55万吨,烟尘排放23万吨,粉尘排放270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6.9亿吨。横向比较,江西省“三废”排放规模较小,但发展中面临的压力不容小视。以火力发电为例,当前火电厂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已经分别占到全省工业总排量的58%和28%。今明两年,全省火力发电装机容量还将增加272万千瓦,比2005年末增长48%,如果不加大火电脱硫、除尘力度,将给大气环境保护带来很大压力。同时,冶金、石化、建材等产业发展也将产生大量废气、废水、废渣;城镇化持续快速推进,将不断增加生活消费排放,201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达到700万吨、生活污水排放总量达到480万吨。
只有紧紧围绕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以建设循环经济为切入点,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才能牢牢地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实现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目标。
(四)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地区经济竞争力,迎接新挑战的重要手段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在资源、环境等方面,设置了不少自己容易达到、而发展中国家目前还难以达到的技术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如欧盟就明确要求包装物的95%必须是能够回收利用的物质。欧盟颁布了《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和《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规定:从2005年8月13日起,生产者负责回收处理废旧电子电器设备;2006年7月1日开始,在欧盟销售的十大类100多种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等六种有害物质。再比如,随着国际社会对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以节能为主要目的的能效标准、标识已成为新的非关税壁垒。
这些非关税壁垒,对我国及江西省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影响。目前,我国已成为“绿色壁垒”等非关税壁垒最大的受害者之一。如欧盟的两项指令所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我国电子电器设备产品,还涉及到零部件、原材料行业,基本覆盖了我国对欧盟出口的所有机电产品。
面对日益严峻的非关税壁垒,发展循环经济,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提高地区经济的综合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开发环境友好技术和环境标志产品,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还可以为企业建立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奠定重要基础。
总之,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要从战略的高度去认识、用全局的视野去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一)有利因素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建设工作,把它作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重要抓手。《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发展循环经济。”今年,省政府在《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省发改委为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的牵头单位,并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印发的《江西省循环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发展循环经济指明的方向和途径。
2.发展循环经济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发展循环经济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
3.资源意识、环境意识日益加强,环境就是竞争力、生产力的理念得到强化。消费者对于“绿色消费”、“环保标准”等的认识逐渐加深,对产品和消费的环保与绿色方面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二)不利因素
1.观念和认识存在差距。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领导干部的发展观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把“发展是硬道理”简单地等同为“增长是硬道理”,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地视为“以速度为中心”;没有真正地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没有从战略角度形成江西省发展战略的科学观点,没有充分地认识到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片面地认为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发展必然要增加企业成本和负担,导致大量小企业,尤其是落后地区的小企业倒闭,引起更多的失业。
2.政策法制不够健全。目前,江西省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的法规和政策体系还没有形成,缺乏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激励和约束,并仍存在阻碍循环经济开展的法律法规,在政策的执行方面也存在较多问题,难以形成经济社会运行机制和技术经济范式规范市场。阻碍了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
3.技术水平较低。2004年江西省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为45.69%,较1999年的全国水平低近8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25.8%,与全国近60%的平均水平相比差距甚大。从技术效果上看,与江西省循环经济发展配套的污染治理、废物利用、清洁生产等技术仍然处在较低水平。
4.经济的粗放型特点比较明显。2004年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9.5%,比东部沿海发达地区20%-30%的水平低很多;2005年江西省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11吨标煤,比全国高20.1%。
三、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构想
要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缓解资源约束和加强环境保护为目标,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和加强监管为保障,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效体制和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全民参与的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加快形成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建设“三个江西”。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围绕省情,科学规划,讲求实效,稳步推进。优先搞好战略资源的综合利用,抓好生态环境最脆弱、破坏最严重地区循环经济发展。“十一五”期间,循环经济建设要从“企业试点”走向“行业试点”,从“面向企业”走向“面向园区”,从社区扩展到社会。由点及面,在生产、建设、消费、流通各领域加快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
2、坚持政策激励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研究制定引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激励机制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制化、科学化,为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提供良好前提。
3、“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减量化”原则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核心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再利用”原则是指产品多次使用或修复、翻新或再制造后继续使用,尽可能地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防止产品过早地成为垃圾;“资源化”原则是指废弃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可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又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4、整体推动原则。循环经济发展要纳入各级政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之中,融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之中。将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融为一体,提高经济运行和社会建设的生态化质态,促进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和谐相容。
5、科技先导原则。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先导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科教兴省战略的紧密结合,促进循环经济和知识经济的紧密结合。
(二)循环经济发展三个层次
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体现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实行渐进式的循环经济推进战略。
1.微观层次。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清洁生产为载体,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为主要目的,努力构建全新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2.中观层次。加快用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和建设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园区集中建设循环供热、供水、供汽系统。大力推动产业链延伸和耦合,支持、鼓励园区引进以核心企业“废料”为原材料的项目,通过企业中间副产品、能源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形成完整的循环工业系统。
3.宏观层次。以社区、城镇为重点,以绿色消费为最高目标,以生态设计为主要手段,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要途径,建立起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主要标志的循环经济社会体制。
(三)循环经济发展三个阶段
1.推动促进阶段。主要是以宣传、培训、试点、示范及开展相关技术研究为主,在此基础上,编制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制订相应的政策,逐步完善相关的法规,从而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初步框架体系。
2.推广发展阶段。主要是以生态设计原理规划城市建设、以绿色产品生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以清洁生产推进企业的技术改造,大力推广清洁能源、节水技术,开展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大力实施各类循环经济项目。
3.全面发展阶段。经过启动、发展阶段,循环经济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在政府、社会、公众中形成了一种共识和时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得到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经济发展模式得到了根本性转变,经济质量明显提高,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各种循环链有机组合并初步形成规模,资源使用效益极大提高。
(四)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政策、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利废环保型为重要特征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更趋合理,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企业,建成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和工业园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循环经济得到较快发展。节能方面,到2010年,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至0.86吨标准煤,比2005年降低20%左右,每万元生总值水耗降低20%,15种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的生产总值增长20%。
(五)循环经济发展的五个环节
发展循环经济,要大力推进节约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和服务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置量;积极发展环保产业,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重点抓住以下五个环节:
1.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对矿产资源开发要统筹规划,加强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综合勘查、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加强资源开采管理,健全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技术的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矿业的优化与升级;开发并完善适合江西省矿产资源特点的采、选、冶工艺,提高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降低采矿贫化率,延长矿山寿命。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
2.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钢铁、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纺织、轻工等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努力提高资源的产出效益。电动机、汽车、计算机、家电等机械制造企业,要从产品设计入手,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以及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尽量采用小型或重量轻、可再生的零部件或材料,提高设备制造技术水平。包装行业要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
3.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冶金、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印染、皮革等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各种建筑废弃物及秸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推广沼气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垃圾资源化利用。充分发挥建材、钢铁、电力等行业废弃物消纳功能,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
4.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积极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产品、包装废弃物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支持汽车发动机等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在严格控制“洋垃圾”和其它有毒有害废物进口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发展资源再生产业的国际贸易。
5.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如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抵制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的行为;政府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逐步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四、加快江西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制定政策法规,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借鉴先进经验,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促进江西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抓紧研究提出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框架及《江西省循环经济促进办法》、《江西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和《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例》立法建议,以及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企业、销售商、消费者对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义务,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的国家及省内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将强制的外部约束力和企业内在利益的驱动结合起来,明确企业生产者和产品交易者所担负的维护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责任,规定废弃物管理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做法,通过源头防控,避免和减少废物的产生。加强环保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三是研究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毒化工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组织修订主要耗能、耗水行业节能、节水设计规范。尽快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生态工业园区评价标准,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向目录。要完善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实行产品的绿色标识、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认证、环境标志论证制度。
(二)依靠科技进步,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建立若干循环经济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技术检测中心;通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以及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应大力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的开发和推广,鼓励帮助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投入循环经济技术研究;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成功经验,引进核心技术与装备,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技术政策,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技术政策和技术导向目录,对环境与生态工程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拆解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等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创新活动给予政策倾斜;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推动环境友好技术和循环经济技术成果的转化及运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依靠国内外特别是江西省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及回收处理、绿色再制造等技术,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
(三)完善配套政策,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
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一是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调整投资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对重大循环经济建设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核准或备案,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优先给予直接投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优先保障能源、水、土地等生产要素供应。
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和宣传培训。研究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对重大循环经济项目,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采取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鼓励外商及其他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BOT(建设—运营—转让)等形式投资循环经济领域。
三是积极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研究并逐步形成自然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通过水、电等价格政策的调整,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
四是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包括循环经济市场制度、循环经济规范制度、循环经济激励制度和循环经济核算制度等。
(四)积极试点,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生产率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机制,为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企业试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试点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接模式,研究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政策措施。经过试点,企业资源生产率显著提高,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和废物产生量、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力争循环经济各有关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是工业园区试点。根据不同园区的产业特点建立不同类型的循环经济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对进入园区的企业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优化资源流、能源流和信息流,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促进产业间的共生耦合,推动产业升级换代,增强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园区的档次和竞争力。
三是农业试点。农业循环经济试点要探索推广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率,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是城市、社区试点。城市和社区循环经济试点以资源型城市为重点开展试点,积极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形成以资源为链条的系列主导产业基地,探索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城市废弃资源循环利用试点要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旧金属再生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再制造领域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明确回收处理技术路线,提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建立和落实有关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完善价格机制,鼓励采取特许权出让等形式,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中水回用的市场化运作。
(五)切实加强领导,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协调行动。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目标,纳入各部门、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实行定期研究制度,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协调各部门、各地区间的行动。
(六)政府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社会循环经济发展
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准确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宣传者、倡导者和实践者。各级党政机关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贯穿于日常公务活动中,深入开展“节约资源从我做起”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推动政府机构节能的实施意见,推广无纸办公、压缩会议、降低油耗、节约用电、惜水省材。积极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抓好政府建筑物的节水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和景观用水尽可能不使用自来水。制订公布全省节约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清单,党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和节约型办公材料,带头使用绿色产品。
(七)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各种媒体手段,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印发宣传品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广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促使循环经济理念深入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逐步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要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内容,将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的相关内容编入教材,加强对大、中、小学生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情教育,力争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新观念、新思维、新风尚。
(八)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利用外资渠道,积极利用世行、亚行、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的贷款或赠款。利用产业导向和优惠政策,鼓励外资投资高新技术、污染防治、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外商设立生态经济研发机构,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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