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财政部拟对重污染或资源消耗大的产品开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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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9 13:3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Q
财政部拟对重污染或资源消耗大的产品开征消费税

       今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就“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节能工作”与网友交流。曾晓安表示,财政部拟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者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开征消费税。

  曾晓安称,我们一直在不断调整消费税的征税税目及范围,引导社会合理适度消费,鼓励节能环保。如,对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征收消费税;通过差别税率对节能环保汽车给予优惠,乘用车按照排量大小分别适用3%-20%六档税率,车排量越大,适用税率越高。下一步,拟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者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开征消费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功能。





祈求上天赐予我平静的心,接受不可改变的事;
给我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
并赐予我,分辨此两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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