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提高资源税和环境保护费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陈雅棠五日表示,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应该建立资源开采的环境补偿制度,提高资源税和环境保护费标准。
五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政协“推进西部大开发”专题协商会上,陈雅棠表示,目前征收的资源税不能反映企业占有资源的情况,也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为此他建议,对煤炭资源税额,由现行的每吨二到三元提高到五元;尽快按企业占有的资源储量征收资源税,而不是以开采量计算,以减少资源的浪费。
其次,要提高目前煤炭开采的环境保护费,将目前开采吨煤的环境保护费由零点二元提高到二元,将增加所得专项用于西部区域的大环境配套建设与保护。
第三是要提高西部矿业大省资源补偿费的地方分成比例,由现行的中央、省各半,改为中央占百分之四十、地方占百分之六十。
他还建议,建立有效的资源补偿市场机制,公开拍卖采矿权,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再加上增加的资源补偿费,一并用于解决因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破坏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急需改善等社会问题。 (记者 徐长安)
政协委员建议调整资源税标准和分配比例
“我在调研中发现,西部地区有一个乡,每天开掘、输送出去的资源价值30多万元,而当地百姓年均收入只有1000多元。现行的资源税标准和分配比例应当调整,让西部百姓更多享受到资源开发的好处。”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段应碧,5日在政协“推进西部大开发”专题协商会上表达了他的强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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