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论坛 » 绿色感悟 » 真假循环经济


2006-5-27 11:05 unsheglav
真假循环经济

提高资源生产率最主要的途径是提高单位产品的效益而非降低单位产品的资源利用量。以经济学观点来看,计量资源生产率可以用生产函数。而在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这三个生产函数的自变量中,人力、资本均与循环经济无关,技术进步也更强调产品的产出效益和制度变革,因此如果以这个目标提循环经济的发展意义,学术概念内涵的循环经济实在没有太多用处,反而人类社会的一切科技进步、制度变革等更合适装到这个筐里。其实,如果将这个说法变为——只有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都可以算是循环经济——可能更合适。这也意味着只用污染治理模式来评价循环经济又太“委屈”了这么好的概念。循环经济这种发展方式要求最大限度地将废弃物转化为商品,降低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这个过程中相应就会减少污染治理投入和环境监管成本,就会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比如,火力发电厂外排的粉煤灰是污染严重的固体废弃物,但在粉煤灰成为多种建筑材料的原料后,粉煤灰反而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商品。换言之,以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目的的循环经济同时也能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这两个方面的认识最后能殊途同归:第一种说法——综合经济部门提出来的——太大;第二种说法——环保部门提出来的——太小,他们需要互相靠拢。

    不过,就指导实践的要求而言,仅仅有循环经济的定义还不够,当前推动循环经济必须有明确的筛选标准——什么样的企业和企业群才是值得扶持的。如果只是根据定义,用3R原则来筛选,恐怕国家扶持不起——现代化工业生产都以追求物质和能源的高效利用为重要目标,减量化是现代化工业生产必然追求的,以最小的原料投入获得最多的产品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方向,再循环和再利用原则在多数工业部门都有体现。那靠什么才能区分出真正的循环经济特色突出的企业呢?循环经济的要旨在于兼顾经济、环境、资源三种约束,而诸多工业部门在安排符合3R要求的生产上往往只考虑单纯的经济约束。尽管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循环经济的要求,但不能为此对其给予优惠政策——因为其根本起不到示范作用。因此,在我国当前的国情下,只有通过技术改造或者通过企业内外的生产环节耦合(此处不包括末端治理),使企业实现单位产品资源利用上的减量化和将主要废弃物商品化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才算得上循环经济示范或试点。如果没有这样的手段,就不应该获得政策的专项扶持。

    可以举一个例子来具体说明这种筛选标准。2003年被国家某部委挂牌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北方某铝工业园,园区主要发展火力发电和电解铝生产两大产业系统。根据前述认识,可以对该铝工业园的本质进行如下辨析(左边是新闻报道中对其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措施的描述,右边是笔者点评)

①在发电系统中,电厂直供电实现“热电联产”,园区所在地东河区将实现集中供热,可拆除全部小锅炉。电厂粉煤灰可生产建材,园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后可作为电厂的冷却水,电厂蒸汽用于加气混凝土的高压蒸护。在铝业系统中,主要有炭素、电解铝、铝深加工、铝合金铸造等上下游的产品系统,形成铝的产业链。
[size=2][b]点评[/b][/size]:①事实上,这是单向的传统的产业链,是当前电力供应不足条件下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然渠道。并没有通过技术和物流体系创新,达成以环境效益为首的循环链。

②两大系统之间通过电力和废水回用形成了横向耦合关系。电力和铝业在各自系统中物质循环和能量梯度利用,两大系统之间通过电力和废水形成互利共生的关系。
[size=2][b]点评[/b][/size]:②这种耦合根本不是两大系统主要产品和主要污染物之间的耦合。电只是生产电解铝必不可少的“原料”,发电和电解铝生产中的少量废水不是主要污染物,将其通过末端处理回用,在水资源匮乏的包头也是必然选择。[/size]


    总结起来,这个铝工业园的整个 体系不过是服从于价格规律的一个传统工业生产流程。发电和电解铝生产中均不存在减量化环节,发电中的主要污染物——粉煤灰、二氧化硫和电解铝生产中的主要污染物——含氟电解烟气、废渣并未通过工业园中的综合利用成为商品,工业园并不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的“减量”和循环”技术环节为主要特点。显然,如果将这种工业园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扶持对象,只会导致各地将各种项目都装到循环经济的筐里争取政策优惠。
       来源:中国科技成果  作者:苏 杨


[img]http://bbs.xhjj.net/images/default/logo.gif[/img]

[[i] 本帖最后由 unsheglav 于 2006-5-26 20:07 编辑 [/i]]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真假循环经济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